对批发零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开出发票可以给对方企业抵税吗,对批发零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开出发票可以给对方企业抵税吗
1、对批发0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开出发票可以给对方企业抵税吗
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专务(属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对批发0售蔬菜免征增值税,开出发票可以给对方企业抵税吗
可以抵扣进项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3、批发、0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产品出口时如何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问题描述: 问:批发、0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产品出口时如何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 问题答复: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第1条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0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120201A版的通知》(国税函〔2012〕61号)第2条规定,财税〔2011〕137号文件规定的蔬菜产品,在2012年2月29日(含)前出口的,满足退税条件的,应退税;不满足退税条件的,予以免税。2012年3月1日起,统1执行出口免税政策。上述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离境日期为准。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批发、0售环节免征增值税的蔬菜产品在涉及出口时,可按照时间界限分别享受退税或免税优惠。
4、水果,蔬菜批发属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从事蔬菜批发、0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见附件)执行。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5、请问销售水果蔬菜批发免征增值税吗
8)对从事蔬菜批发、0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依据:财税〔2011〕137号)。
6、2013年我国对蔬菜的批发、0售免征增值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下图最能反映
B 试题分析:对蔬菜批发、0售免征增值税,蔬菜价格会降低,1般来讲,商品价格降低,人们对其需求量增加,故B正确,D错误;CD没有体现免征增值税对蔬菜价格的影响,与题意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