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新品种介绍??晋龙短枝、抗霜、薄丰,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怎么样?
1、核桃新品种介绍??晋龙短枝、抗霜、薄丰
晋龙短枝:晋龙短枝是由汾阳市晋龙优种核桃苗木基地新选育出的1个早实丰产密植栽培的新品种。该品种树势生长旺,枝节间紧密,丰产性强,果形大(在16克以上),仁饱满,色泽白,抗性强,适宜在温度偏高、水肥条件较好的晋南、晋中、河南、湖北、河北和山东等地栽培。
晋龙抗霜:该品种具有抗霜冻的特性。经2009年11月7日早雪和2010年4月11号晚雪、4月21日晚霜的侵袭,该品种树干没有发现冻害,没有抽条,比较其他品种具有抗冻害的特性,表现特别明显。除此之外,该品种早实丰产,侧花芽结果的特性比较突出,果仁饱满、色泽白、风味香,果个中等,形如鸡蛋状,特别适宜在山西忻州、吕梁,陕西榆林、延安,甘肃,华北,东北等高寒地带引种栽培。
晋龙薄丰:晋龙薄丰是汾州核桃实生后代,1996年从实生播种的汾州核桃实生苗中选育而来。多年观察结果显示,该品种在实生圃中表现优异,实生树第3年开始开花结果,具有早实性,树体抗性强,且坚果经济性状优于汾州核桃。从2001年确定为优株起,开始观察记载其植物学特征与生物学特性,2002年开始区试,2006年进行高接试验,综合性状表现为早实、薄壳、抗寒性强、优质、丰产;易取整仁,出仁率62.7%,核仁充实饱满,种皮浅黄色,肉乳白,味香甜,品质上等。
该品种抗寒性显著高于辽核1号和中林1号,与汾州核桃相比较为抗寒。该品种病虫害发生较少,抗病害能力强,可在山西省的吕梁、晋中、晋南大面积引种栽培。
编辑:赵晓霞
审核专家:汾阳市晋龙核桃苗木有限责任公司 张树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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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怎么样?
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是2003-07-07在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国营苗圃。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的统1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7267****6075B,企业法人韩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的经营范围是:农业技术咨询开发,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批发0售:苗木、农机农具;苗木的种植(种苗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65989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73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1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山西泰尔实业有限公司太谷苗木基地更多信息和资讯。
3、河北博野县到重庆多少公里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驾车路线:全程约1586.4公里起点:河北苗木基地1.保定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东南方向出发,沿子昌街行驶80米,左转进入繁荣路2) 沿繁荣路行驶130米,右转进入建设大街3) 沿建设大街行驶470米,左转进入博望路4) 沿博望路行驶1.3公里,右转进入保衡路5) 沿保衡路行驶9.8公里,稍向右转进入保衡北大街6) 沿保衡北大街行驶860米,右转进入环城路2.沿环城路行驶4.4公里,右转进入S3823.沿S382行驶26.3公里,直行进入中山东路4.沿中山东路行驶1.5公里,左转进入G1075.沿G107行驶3.0公里,左转进入S2346.沿S234行驶3.8公里,左转上匝道7.沿匝道行驶560米,直行进入京港澳高速公路8.沿京港澳高速公路行驶22.7公里,朝机场西/太原/石家庄市区/S9902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新元高速公路9.沿新元高速公路行驶20.6公里,朝绕城/中华北大街/太原/G5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10.沿匝道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绕城高速公路11.沿绕城高速公路行驶13.5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12.沿匝道行驶2.0公里,直行进入京昆高速公路13.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21.9公里,朝阳泉/太原方向,稍向左转进入青银高速公路14.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720米,直行进入青银高速公路15.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70.5公里,直行进入京昆高速公路16.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98.4公里,朝晋中东/晋城/临汾/运城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17.沿匝道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榆祁高速公路18.沿榆祁高速公路行驶70.9公里,朝临汾/运城/祁县/平遥古城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19.沿匝道行驶1.2公里,直行进入京昆高速公路20.沿京昆高速公路行驶511.5公里,朝西安绕城(南)/东3环/灞桥/渭南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谢王立交21.沿谢王立交行驶1.2公里,过谢王立交约350米后,直行进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22.沿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行驶21.2公里,过曲江立交,朝柞水/安康/重庆/航天基地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曲江立交23.沿曲江立交行驶370米,过曲江立交,右前方转弯进入包茂高速公路24.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193.5公里,过5里镇大桥约1.7公里后,直行进入十天高速公路25.沿十天高速公路行驶11.0公里,过阎家沟大桥,朝流水/紫阳/重庆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包茂高速公路26.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1.1公里,直行进入包茂高速公路27.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448.8公里,过石坪1号桥约1.6公里后,直行进入包茂高速公路28.沿包茂高速公路行驶170米,过水口跨线桥1约800米后,直行进入沪渝高速公路29.重庆市内驾车方案1) 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6.5公里,过双龙堡大桥,稍向左转进入沪渝高速公路2) 沿沪渝高速公路行驶280米,过东环立交,直行进入内环快速路3) 沿内环快速路行驶100米,过东环立交,朝5童立交/南岸区/南川/綦江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东环立交4) 沿东环立交行驶660米,过东环立交约70米后,直行进入内环快速路5) 沿内环快速路行驶810米,在渝鲁大道/火车北站/5里店/渝中区出口,稍向右转进入5童立交6) 沿5童立交行驶280米,过5童立交,直行进入渝鲁大道7) 沿渝鲁大道行驶5.4公里,朝大溪沟/嘉滨路/1号桥/临江门方向,右前方转弯进入黄花园立交桥8) 沿黄花园立交桥行驶130米,过黄花园立交约140米后,进入北区路9) 沿北区路行驶290米,过右侧的华信大厦约100米后,直行进入人民路10) 沿人民路行驶860米,到达终点终点:重庆市。
4、我现在是助理农艺师,要是晋中级农艺师学要什么条件?
农艺师标准
第1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1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1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1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2章 申报条件
第3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1,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4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或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第5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3章 评审条件
第6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7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1:
(1)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2)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3)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4)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8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1:
(1)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县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2)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县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1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3)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县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1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4)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县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1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9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1:
(1)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1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1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1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3)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1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4)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5)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1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2)参加国家或全省统1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3)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4)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1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2)参加国家或全省统1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3)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4章 破格条件
第十2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1者,可破格申报。
(1)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2)市(厅)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3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3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1:
(1)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2)市(厅)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县级科技进步2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5)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1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1定的市场占有率。
(6)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5章 附 则
第十4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
3、4(或十
2、十3)、
5、
6、
7、
8、
9、十、十1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5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上面是百度百科里的介绍。各省都有自己的评定标准,你可以去省农业厅打听1下,农业厅每年评定职称前都会下文件的。
5、山西省晋中地区那里有野猪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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