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苗圃标准建设施工资质证书要满足哪些条件?建立私人苗圃需要哪些手续?
1、申办苗圃标准建设施工资质证书要满足哪些条件?
1)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43项。
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2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
3.《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2十4条:“从国外引进。
2、建立私人苗圃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十条规定: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十6条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按照上述规定,种植花木、果树苗如果用于经营,应当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具体所需手续,视当地情况而定,建议先咨询当地县级林业部门,相关所需手续参考如下:具体条件如下:
1、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申请条件:
1、生产用地证明和资金证明:10亩以上的种苗生产基地用地证明,10万元以上资金证明。
2、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苗圃面积300亩以下,应具有经市林业局培训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1名,林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经市林业局培训合格的技术员1-2名;苗圃面积300亩以上,。
3、办理苗木种植经营证要到哪几个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2章 申 请
第6条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第7条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还应当提供章程。
(3)经营场所、生产用地权属证明材料以及生产用地的用途证明材料。
(4)林木种子生产、加工、检验、储藏等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说。
4、如果在农村办1个林木幼苗培育基地需要办理的相关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林木种苗的出圃、调运、使用过程中需持有“苗木检验证”、“苗木检疫证”、“苗木产地标签”。
“苗木检验证”是由县级以上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的质检员签发、为苗木使用者提供有关苗木质量确切信息的证书。通过这1检验证明,可使所用苗木的质量得到保证。“苗木检疫证”是对需要向外县(市、区)调运的苗木由当地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部门签发的证书,可有效防止危险性病、虫、杂草的传播蔓延。“苗木产地标签” 标签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标签内容包括:林木种子类别、树种或品种名称、产地、质量指标、植物检疫证书编号、净含量(数量)、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者或经营者名称、地址。标签由县林业局种苗站负责向省种苗管理局领取并发。